能进行爆炸反应的物质很多,它们的爆速、起爆能、敏感度、反应后所产生的气体和热量的多少各不相同,其危险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别。其中,有些爆炸性物品在通常条件下进行储运不会引起爆炸性危险;有些则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爆炸性危险。所以,在危险货物运输中,按照爆炸品爆速快,起爆能小,敏感度较高,爆炸威力强弱等将其分为6个小项。
爆炸品的分类包括:爆炸性物质;爆炸性物品;为生产爆炸或烟火实际效果而制成的未提及的物质和物品。如爆炸化合物(如雷汞、迭氮钠、三硝基甲苯、硝基脲等)和爆炸混合物(如黑火药——硝酸钾、硫磺和炭粉混合物,硝铵炸药——梯恩梯和硝酸铵等的混合物);爆炸性制成品(如导火索、雷管、爆竹、枪弹、响墩等)等。
在交通运输中,根据爆炸品的性质、用途和运输要求将爆炸品分为6项:
第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
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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