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罐车在运输途中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时,车站应如何处理?
危险货物罐车在运输途中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时,车站应立即向铁路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及环保、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速请熟悉货物性质及罐体构造的单位前来处理和抢救。同时设立警戒区,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防止危险货物流人河川。易燃气体及易燃液体发生泄漏时,应迅速隔断水源。如已发生火灾应立即摘下着火罐车,并尽快转移到安全地点,用干粉扑救,同时用大量水冷却罐车,以防爆炸。对标有“禁水”标记的罐车,严禁用水施救。对有毒气体施救时应站在上风方向,防止中毒事故。上一篇: 装运活动物时,对押运人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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