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自装的货物遇有哪些情况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方可接收?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发站发现下列惰况之一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
(1)凭封印交接的货物,发现封印脱落、损坏、不符、印文不清或未按施封技术要求进行施封。
(2)凭现状交接的货物,发现货物装载状态或所作的标i己有异状或有灭失、损坏痕迹。
(3)规定应苫盖篷布的货物而未苫盖、苫盖不严、使用破损篷布或篷布绳索捆绑不牢固。
(4)车门、车窗未关严(需要通风运输的货物除外)车门插销未插牢固。
(5)使用敞车、平车或砂石车装载的货物,违反《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规定的货物装载要求。
(6)违反铁路规定的货车使用限制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