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7 7521 5656
网站导航
物流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知识专栏 > 物流常识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时间:2023-02-19 22:16:04 点击次数: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明确了不得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从事下列八种行为:一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二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三是在铁路下实施采空作业;四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堆放、悬挂物品;五是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及其他植物;六是在线路两侧烧荒;七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八是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电话:0519-81880123     81880456     手机:13775215656 李总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218号

 苏ICP备11056618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