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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0 00:06:45 点击次数:

公司发票应由指定专职出纳人员购买,由会计开具、保管。防止丢失。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加盖公司财务章。

使用和保管发票的规定:

(1)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2)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3)禁止倒买倒卖发票。

(4)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5)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6)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曰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电话:0519-81880123     81880456     手机:13775215656 李总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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