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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报销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0 08:40:07 点击次数:

物流公司报销管理制度

1)业务性报销

(1)总部人员发生的费用,必须在陆运业务在装运(海运在货物装船)后二天内才可报销。

(2)深办当天发生的费用,必须当天制作报销单,即时将报销单及有关凭据传真回公司(正本一周内必须回到公司)才可报销。

(3)所有费用必须有操作员及业务员签名(当业务员对有关费用提出疑问时要经理确认)才可报销,所有发票必须复印(除桥油费发票)签名,复印件由我公司入账,正本交总部报销,财务根据相关费率的标准(附财务C表)批核。

2)管理性报销

(1)必须有税务发票,发票原则要与报销的内容一致,特殊可用其他发票代替,发票必须复印签名,复印件由我公司入账,正本交总部报销,会计根据财务A表相关费率批核。

(2)超过100元支出的单项管理性支出必须预先向经理申请才能报销。

3)向总部报销 

分运输发票及非运输发票,报销的月总额按与总部达成协议执行。

电话:0519-81880123     81880456     手机:13775215656 李总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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