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货物按其自然属性分为易腐货物和活动物两大类。
不同品类的鲜活货物有不同的生理特征和理化性质,对运输环境、生存条件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易腐货物需要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才不致腐烂变质;活动物必须满足其生存的基本条件才不会病残死亡。为此,铁路在运输易腐货物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制冷、保温、加温、通风、浇水等措施来调控运输环境的温度和湿度,保证货物的质量;运输活动物时,则要采用供给饲料、饮用水及换水、增氧等方法来满足其生存的基本需求,防止活动物掉膘或病残死亡。所以,只有根据不同品类的鲜活货物采取不同的特殊措施,才能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安全。
易腐货物在鲜活货物中占比例最大,按其温度状况(热状态)的不同,又可分为三类:
1.冻结货物。是指经过冷冻加工成为冻结状态的易腐货物。《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划》(以下简称《鲜规》)规定,冻结货物的承运温度(除冰外)应在-lot以下。
2.冷却货物。是指经过预冷处理后货物温度达到承运温度范围之内的易腐货物。《鲜规》规定,冷却货物的承运温度,除香蕉、菠萝为11T~15丈外,其他冷却货物的承运温度在0^~7^之间。
3.未冷却货物。是指未经过任何冷冻工艺处理,完全处于自然状态的易腐货物。如采收后以初始状态提交运输的水果、蔬菜等。
按照热状态来划分易腐货物种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正确确定易腐货物的运输条件(如车种、车型的选用,装载方法的选取,以及运输方式、控温范围、冰盐比例、途中服务的确定等),合理制定运价,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由于鲜活货物的品类繁多,经由铁路运输的新物种、新产品又在不断出现,铁路对这些不经常运输及新出现的货物,往往多不熟知其性质和适宜的运输条件;另外,还有一些究其性质按常规并不属于鲜活货物的其他货物,如药品、血浆、疫苗、罐头、啤酒、汽水、矿泉水、奶粉及奶制品、香肠、熏制品、腌制品等,托运人更为熟知其性质和运输上的某些特殊要求,托运人往往也要求按鲜活货物办理,其运输条件应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另行商定。上一篇: 铁路冷藏货物如何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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