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管理机构与铁道部“派出机构”有何不同?
“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它与铁道部“派出机构”的不同点主要在于:“铁路管
理机构”是铁道部设立的一级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应对自己作出的决定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铁道部“派出机构”,如铁道部安全监察特派员办事处,并不是一级管理机构,而是铁道部的组成部分,以铁道部的名义、在铁道部授权范围内对外行使权力,它所作出的决定和行为由铁道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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