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对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维护铁路运输安全职责作出了九方面的明确规定:
(1)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在运输高峰期间,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
检查。
(3)铁路运输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铁路运输的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查防护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铁路运输的设施、设备的检测、维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当及时更换,确保铁路运输的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
运行。
(4)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铁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管理铁路运输的设施、设备。
(5)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将有关旅客、列车工作人员及其他进人车站的人员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列车内、车站等场所公告。
(6)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使用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7)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旅客携带物品和托运的行李进行安全检查。
(8)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这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重要组织保证。通过设置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有制度而无人监督落实的问题。
(9)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这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保障。上一篇: 什么是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包括哪些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