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方无理扣货,租方有何措施
问1:船已抵达湛江卸货港,预计几天即卸完货。经三船东(丹麦租船人)同意,我外运公司已将应给三船东的运费付给了二船东。但二船东称三船东还欠他4万多美元,要我司支付给他,否则他将通知其船务代理扣货。请问,在此情况下,我司应如何处理?
答:你司暂不要与二船东打交道,而应以国内收货人的名义给原船东发一个传真,传真内容可为如下四点:
1.告诉原船东以上情况。
2.二船东无权也无理扣留你司的货物,这完全是违反国际航运惯例的。因货是你司的,而你司与二船东无任何债务纠纷,所以你司可请原船东拒绝二船东的无理要求,并阻止其扣货。
3.提单是船长签发的,相信他会履行提单下的义务,指示及时放货,而不会按二船东的无理要求行事。
4.如果船长不履行提单义务,而按二船东的意思扣货,那么你司别无选择,
只好通过我国海事法院扣留他的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将由他承担。当然,你司相信原船东会与你司友好合作,履行其提单义务的。不过,你司应请原船东尽快确认。
问2:货已全部卸下,而船务代理根据三船东的指示未放货。国内收货人正用正本提单在报关,还未以正本提单向船务代理要求放货。请问,下一步我司应当怎么办?
答:让国内收货人尽快报关,然后以正本提单去提货。国内收货人可正式去函告知船务代理:货是属于他的,任何人无权扣货。他与三船东无任何债务纠纷,所以三船东无权扣货。如果扣货,他将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放货。
你司也应正式去函向船务代理明确指出,货不是三船东的,而属于国内收货人的。三船东与二船东的债务纠纷,不涉及国内收货人。所以,二船东无权扣留属于国内收货人的货。如果硬扣不放,二船东及其船务代理应承担因错误扣货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同时,我还有如下意见:
1.你司应向原船东表示一个强硬态度,声明你司作为租船人无义务付给二船东运费,相反原船东与二船东都应根据所签提单履行义务,将所装货物安全、及时地运抵目的地,并交给真正的收货人。如果二船东与三船东有纠纷而不来目的港或擅自处理货物,属非法行为,货物不属于二船东,他无权处理。如果二船东阻止船舶来目的港卸货,则纯粹是欺诈行为,你司将立即通知国际海事局,要求对二船东及其船舶采取法律行动。为了解决纠纷,三船东若确认将运费付给二船东,你司可如数付给二船东,关键是要三船东通知你司。至于三船东还欠二船东的其他费用,也须三船东承担或者由他指示你司将全部运费付给二船东。超过运费部分,你司绝对不能向二船东支付的,二船东无权留置货物。如果留置货物,你司将通过我国海事法院扣船。
2.你司还应向三船东表示:三船东与二船东在装货港的纠纷,只有三船东能解决,所以三船东必须尽快解决。现在由于三船东与二船东的纠纷给你司带来了很多不便,并且可能给你司带来很大的损失。如果确实引起了你司的损失,该损失将由三船东承担。因此,为了不使损失扩大,希望三船东尽快与二船东联系解决问题。上一篇: 签发两套正本提单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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